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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2   阅读:

发文机关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

施行日期2020年10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15日第15次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   计   署   审   计   长    侯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何立峰

财   政   部   部   长    刘昆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部 长    王蒙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 工

2020年10月9日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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