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办库〔2024〕17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发行2024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10年期)。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债券要素
(一)品种。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二)发行数量。本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3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三)票面利率。本期国债票面利率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
(四)本息兑付日期。本期国债自2024年8月25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2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和8月25日,2034年8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 竞争性招标安排
(一)招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10:35至11:35。
(二)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三)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四)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40个和45个标位。
三、 发行款缴纳及发行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4年8月26日前(含8月2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4117—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本期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四、 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期国债招标结束至2024年8月26日进行分销,8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五、 其他
本次发行应急投标书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
除上述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