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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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2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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