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版权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含跨境交换机构)实行告知性备案,相关机构应当依据备案指南向国家版权局备案。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共有46家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按规定向国家版权局报送了备案材料。经核查,现将完成告知性备案的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
(2024年)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备案结果(第二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3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家版权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含跨境交换机构)实行告知性备案,相关机构应当依据备案指南向国家版权局备案。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共有46家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按规定向国家版权局报送了备案材料。经核查,现将完成告知性备案的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