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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秦皇岛32-6油田WHPH平台加挂井槽及就地脱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4   阅读: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环审〔2024〕8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秦皇岛32-6油田WHPH平台加挂井槽及就地脱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中海油安〔2024〕3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该项目拟在秦皇岛32-6油田WHPH平台实施8口调整井,包括4口生产井和4口注水井(其中3口注水井为先期排液注水井),预留11口井;在平台新增一套油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6000立方米;并对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施工期含油的钻井液和钻屑应运回陆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平台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船舶机舱含油污水铅封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垃圾、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处理处置。

(二)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加强随钻监测,配备安全有效的防喷设备、压井材料及井控设备,建立健全井控管理系统。

(三)加强地质性溢油风险管理。提高注水井的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设计注水压力和注入量进行注水作业,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注入压力和注入量,确保注采平衡。

(四)切实落实溢油应急措施。修订秦皇岛32-6油田溢油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纳入其中,并报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备案。发生溢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规定报告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三、 海河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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