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4〕22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第40号公告,你分行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条件,自2024年8月12日起成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可从事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及掉期交易。
特此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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