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41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张国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防耕地“非粮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统筹谋划种植布局
2020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加快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制度,在防止耕地“非粮化”和推进耕地有效利用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提炼出务实有效的好做法,适时予以推广。
二、 关于完善种粮激励机制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05年至今持续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持续加大奖励力度,实现奖励资金规模“十九连增”,并适时完善奖励政策,形成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在内的奖励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持续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大力支持。
三、 关于强化法律刚性约束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防耕地“非粮化”都作了相应规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程序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配套的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相关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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