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