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换届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1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认秘函〔2024〕3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相关单位: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15号公告),第六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以下简称技术专家组)任期届满。请各技术专家组秘书处承担单位向国家认监委提交本组工作总结,包括任期内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组成员履职情况等,附发布的技术决议和会议纪要。

第七届技术专家组设置如下: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TC01

政策与技术

TC14

机动车辆轮胎

TC03

电子产品

TC16

消防产品

TC04

家用电器

TC18

农机产品

TC05

照明电器

TC19

建材产品

TC06

低压电器

TC21

儿童用品

TC07

器具附件

TC25

风险防控与质量分析

TC08

电线电缆

TC26

入境验证

TC09

电焊机/电动机/电动工具

TC27

电动自行车及部件

TC10

电磁兼容

TC28

防爆电气

TC11

汽车及部件

TC29

燃气燃烧器具

TC12

摩托车及部件

TC30

国际互认

TC13

安全玻璃

现启动换届工作,征集第七届技术专家组成员。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第七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TCXX+单位+姓名”。

提交工作总结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联系方式如下:

TC01、11、12、13、14、16、18、19、21、27技术专家组:gyprzc@samr.gov.cn;010-82260746、82260866;

TC03、04、05、06、07、08、09、10、28、29技术专家组:xfprzc@samr.gov.cn;010-82260745、82262719;

TC25、26技术专家组:rzzlc@samr.gov.cn;010-82262754;

TC30技术专家组:cncaintl@samr.gov.cn;010-82262717。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