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刘明军、王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草原畜牧业,促进边疆牧区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草原奖补机制
2021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国家林草局指导各地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牧户发放政策明白纸,广泛开展培训,引导牧民提高草原保护意识,主动开展草原生态保护。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草原生产生态良性发展。
二、 关于引导牧民开展品种改良和充分利用天然草原旅游资源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持续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牧区牛羊品种改良,对牧区省份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户),以及购买优良种公畜进行繁殖的羊、牦牛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调动牧民选用良种的积极性,提高牧区牛羊良种化水平和牧民养殖效益。文化和旅游部支持边疆牧区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四批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两批198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其中有81个村镇位于边境县;支持边疆牧区策划推广精品乡村旅游路线,打造“乡村四季好风光”精品线路品牌,引导边疆地区整合线路周边自然生态、农事体验、民俗文化、特色美食、乡村民宿等资源,带动沿线农文旅商品销售,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支持边疆地区开展乡村旅游艺术提升、数字提升等行动,引导艺术院校、创意机构、互联网平台等社会力量支持边疆地区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支持牧区良种推广,引导牧民主动改良牲畜品种,提高家畜生产性能,实现减畜不减收;文化和旅游部将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持续开展乡村旅游系列提升行动,带动牧民充分利用天然草原旅游资源,拓宽增收途径。
三、 关于加强牧区乡村建设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在牧区乡村建设和规划方面,自然资源部持续指导牧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化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合理配套基础设施;在村庄规划中,统筹牧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因地制宜确定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加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对牧场、旅游节点的带动作用。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编制省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及时入库。在天然草场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水利部大力推动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完善牧区灌排设施,投入中央资金支持博斯腾灌区、福海水库灌区等33处牧区大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牧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推动牧区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加快牧草机械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不断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 关于稳妥推动草地流转
2021年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部署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初步摸清草原资源和生态家底,整合形成林草资源“一张图”,为有效解决草原条块化、碎片化问题提供支撑。自然资源部指导牧区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以村庄规划(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优化牧区农业、生态和建设空间,推动解决草地条块化、碎片化、规模小不利于承包和流转等问题。2023年,国家林草局与内蒙古、青海、西藏三个省区共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国有草场、集体草场、草业合作社等开展草原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草原利用效率,建立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牧民以多种形式参与生产,优化利益分配制度。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继续围绕草原条块化和碎片化突出、规模化不足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草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生产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