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文物考函〔2024〕104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批〈2024年六横LNG外输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4〕19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2024年浙江六横LNG外输天然气管道工程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
一、 该方案须作以下补充、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前期调查任务设计,明确详细收集工作海域海洋环境、水文条件等基础资料,注意搜集梳理海洋部门海底勘探、物探扫测等相关资料,进一步加强双屿港和六横岛及相关海域海上贸易等相关文献研究,加强水下文物线索的陆地调查。
(二)根据调查区域水文环境合理选用探测设备和工作平台,评估浅于10米深度水域多波束工作量和应用场景,完善浅于5米深度水域的调查方案,建议使用无人艇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海洋磁力调查应考虑船磁影响。
(三)充分评估出海作业期间恶劣天气影响、人员突发伤病等风险因素,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补充距离最近的有减压舱的医院位置及其联系方式等。
(四)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更加充分发挥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作用,补充除水下调查组外的其他各工作小组组员名单。
(五)进一步校核文字。
二、 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所报工作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三、 请你局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和后勤保障。督促相关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水下考古工作现场安全管理,出海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水下考古安全预案,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与相关海事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出海作业期间需及时发布航行公告,以确保出海和潜水作业安全。
四、 请你局加强管理,工作过程中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结项验收,并向我局提交年度报告。妥善做好考古工作宣传,促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海洋文化传播。研究建立浙江沿海水下文物调查“一张图”,及时汇总标注水下考古工作区域、水下文物线索及水下文物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信息,为今后科学开展浙江沿海海域水下考古提供参考依据。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