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文物考函〔2024〕106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变更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法人的请示》(陕文物字〔2024〕131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旭阳,地址变更为咸阳市环城西路1号,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请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携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来我局办理更换手续。
此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