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注销重庆果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23   阅读: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署贸函〔2024〕18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重庆两江新区临港口岸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申请,对已整合纳入重庆两路果园港综合保税区的重庆果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请你公司将《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交至重庆海关,完成注销手续。

此函。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29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