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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60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24   阅读: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0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苏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有关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内蒙古建设科尔沁肉牛产业集群,支持兴安盟建设以肉牛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进肉牛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支持指导内蒙古建设牛产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会同财政部实施粮改饲项目,支持内蒙古饲草产业发展,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给予补助。会同科技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相关科技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加大对肉牛、肉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力度,在牛羊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评价、繁育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安排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牧科学院以及相关企业科研团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引导兴安盟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畜牧业联合攻关,支持龙头企业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攻克关键技术。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兴安盟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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