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31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青海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打造青海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和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支持饲草产业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青海省饲草产业发展,印发实施《“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对包括青海省在内的青藏高原地区饲草产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一是强化项目支撑。组织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等项目,提高饲草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水平,增加优质饲草供给,促进饲草产业与草食畜牧业协同发展。二是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建设。支持建设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现代化草原生态牧场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良种畜和饲草种子扩繁基地、防灾减灾饲草贮运体系等,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三是构建饲草良种繁育体系。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区域性饲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善饲草良种繁育基础设施条件,提升饲草扩繁能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继续支持青海省饲草产业发展,指导落实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提高优质饲草生产供应能力,推动青海省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关于加大对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一是做好批发市场规划引导和建设。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三级产地市场体系。2024年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新确定的663家定点市场名录,其中包括青海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青海西宁仁杰粮油批发市场在内的12家市场入选。二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自2020年开始,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2023年,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短板的通知》,引导各地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青海省以蔬菜、马铃薯产业为重点,建设了154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其中马铃薯通风贮藏库82个(库容2.5万吨)、蔬菜机械冷库72个(库容2.2万吨),有效减少了产后损失和流通损耗,增强了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三是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2015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分7批支持青海省41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对互助县等7个县给予二次支持。支持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和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培育农产品品牌等。
下一步,商务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青海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和流通骨干网络,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冷链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损耗,指导推动青海财政贴息、金融授信等政策出台,助推青海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三、 加大对农畜产品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办展方向,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支持青海在内的各省份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一是加强营销推广。借助展会经济,拓宽青海省农畜产品销售渠道,让青海好物走向全国各地。青海12家企业携鲑鳟鱼、青稞酒、牛羊肉、枸杞、特色冷凉蔬菜等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亮相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45家农牧业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200余种“高原臻品”亮相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二是联合举办宣传推介活动。2023年10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农业展览馆联合举办省部共同打造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宣传推介活动,青海40余家企业携10大类500余种特色农畜产品参展。活动期间依托“国家地标农产品馆”抖音官方账号,连续三天直播推介“青字号”农产品,8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签约,合作金额达11.6亿元。三是建设“青海地标馆”。支持青海省地理标志农产品首批入驻国家地理标志展示体验馆,搭建青海展区,展示久治牦牛、祁连藏羊等66种青海特色农畜产品,同时依托电商平台推介销售,树立青海区域公用品牌良好形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包括青海在内脱贫地区的品牌帮扶和品牌渠道建设,推动生产主体与采购商、供应链企业等开展务实合作。支持青海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援青、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平台,指导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展示体验馆青海展区,持续抓好产销对接活动,提升“青字号”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