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阿拉伯木聚糖等3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羟基酪醇等4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2,2-二甲基-1,3-丙二醇与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间苯二甲酸、1,2-丙二醇、氢化二聚(C18)不饱和脂肪酸、1,6-己二醇和三羟甲基丙烷的聚合物”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