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温金复〔2024〕10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龙港农商银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龙港农商银〔2024〕22号)悉。经审核,同意你行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31450168元人民币增加至348022961元人民币。
请你行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