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潍金复〔2024〕8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关于人保寿险潍坊寿光市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人保寿险鲁发〔2024〕39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寿光市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农圣街以北,豪源路以西,寿光市企业总部25号办公楼第1幢801室"。请你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该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和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