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93号(工交邮电类6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2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内蒙古提升电力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介绍了内蒙古电力供需基本情况,分析了新增支撑性煤电规模对进一步强化煤电兜底保障作用、支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并建议“十四五”在内蒙古再新增约1000万千瓦的支撑性煤电规模。上述建议对提升内蒙古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有重要作用,我们高度关注。

我局高度重视内蒙古电力保供和电源规划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我们根据全国及分省电力供需预警情况及地方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留有裕度”原则,向内蒙古新增了一批支撑性和调节性煤电建设规模。我们将督促内蒙古进一步加大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推进,切实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建议,我局将结合“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相关研究成果,密切关注内蒙古电力供需发展形势、规划内煤电项目核准建设进展,特别是滞后项目整改情况,统筹研究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