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大金复〔2024〕5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大家财险滇字〔2024〕42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原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创新工业园区三茂街120、122、124号第三层变更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苍山东路375号第三层。
二、 机构变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换取《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