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数学物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2025年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一、 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应紧密结合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资助导向,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 立项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应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数理领域立项建议;
3. 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建议人;
4.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5. 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数学物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立项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三、 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鼓励相关领域专家结合自然科学基金委数学物理科学部学科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加强对本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深入研讨和凝练,达成立项建议的共识,避免拼盘。立项建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领域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立项建议。
1.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需要通过重大项目资助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要求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应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 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在自由探索基础上,立项建议领域在国际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科学问题上预期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及其可行性);
4.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及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已有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在国际上有显著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5. 建议人与立项建议内容相关的学术成就及代表性论著列表;
6.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关系。
四、 提交建议书要求
请于2024年10月4日(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提交立项建议书(模板见附件)。请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各1份,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不符合立项建议人资格和立项建议书要求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国长
邮 箱:mathphys@nsfc.gov.cn
联系电话:010-623269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