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鄂州金监复〔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关于对方松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富保寿鄂〔2024〕3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核准方松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报告。
三、 你公司应要求该同志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州监管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