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沪金复〔2024〕54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中宏保险江南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宏〔2024〕2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江南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