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葫金监复〔2024〕3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平保寿辽分发〔2024〕1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80号楼C室1层、4层部分。
二、 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于30日内按照规定进行公告。
三、 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