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锡金复〔2024〕4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关于核准张茗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国任内蒙报〔2024〕203 号)收悉。经审核,张茗不具备《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 2021 年第6 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不予核准其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内蒙古金融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锡林郭勒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