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饶金监复〔2024〕6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九江银行上饶分行:
你行《关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滨江西路社区支行更名的请示》(九银上饶字〔2024〕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滨江西路社区支行"名称变更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海德文景苑社区支行"。
二、 请在收到批复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