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岭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铁金复〔2024〕2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迎宾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辽铁报〔2024〕8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迎宾路支行终止营业。你行要在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 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二、 加强内控管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避免出现挤兑和管理失控问题。
三、 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0日内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和对外公告。
四、 未尽事宜,按相关监管规定办理。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岭监管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