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七金监复〔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黑阳光产险〔2024〕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批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地址由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大同街17号),变更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学府路260号亚太国际商城七层东侧。
你公司须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七台河监管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