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案〔2024〕16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何嘉伦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澳门优势,推进“双港”联动,探索中葡深化务实合作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 关于主动扩大葡语国家粮食进口,全方位拓展中葡在粮食安全领域合作
目前,中资企业在巴西、安哥拉和莫桑比克已开展粮食领域投资合作,进展较为顺利。截至2022年底,中国对巴农业投资存量13.8亿美元,重点涉及粮食专用码头建设、玉米深加工、粮食收购及农资服务、油棕种植及加工、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等。
下一步,我部将发挥有关工作机制作用,鼓励包括澳门在内的中资企业与巴西和安哥拉、莫桑比克等葡语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在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高产栽培、仓储物流、港口等领域的投资,提升双方农业经贸合作水平。
二、 关于发挥江苏连云港和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南沙港优势,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规划建设中葡合作产业园区
2017年,我部启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试点,认定了10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江苏连云港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作为首批认定的试验区,在探索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新模式、打造开放平台载体、汇聚各方资源要素、促进农业开放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2023年,我部认定广州(南沙)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发挥其在国际种业、粮食加工及渔业等方面优势,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助力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战略性平台。
下一步,我部将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探讨依托连云港和广州(南沙)试验区等平台,推动中葡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发展。
三、 关于强化与葡语国家农业、畜牧业、渔业合作
近年来,我部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强我与葡语国家农渔业合作。一是深化人力资源合作。邀请东帝汶、赤道几内亚、佛得角、几内亚比绍等葡语国家派员参加我部承办的各类农业技术与管理培训班。二是选派农业高级专家组。自2016年12月以来,我部共向圣多美与普林西比派出4期32人次农业专家,在作物、蔬菜、饲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畜牧、沼气、兽医等领域提供技术援助。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我部实施了援莫桑比克高级农业专家组第3期技术援助项目,派遣农作物、农产品加工、临床兽医、实验室兽医及畜牧等领域10人次高级专家赴莫。2023年10月,第4期高级专家组9名专家赴莫,开展为期3年的农业技术援助任务。2023年,我部分两批选派了6名专家赴佛得角执行“中国—FAO—佛得角南南合作项目”,在佛开展为期三年的技术援助。三是开展农业科技交流。支持中国—巴西农业科学联合实验室在种质资源研究和评价、转基因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四是深化渔业合作。目前,我部已批准相关企业和渔船赴安哥拉、几内亚比绍和莫桑比克开展渔业合作,中资企业在当地建设渔业加工厂等,为提升当地就业、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农渔业领域的务实合作。一是完善合作机制,与东帝汶、几内亚比绍等尚未建立合作机制的国家商签农业合作文件;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根据亚非葡语国家实际需求,组织实施好相关援外人力资源开发项目,提升其农业技术水平;三是推进渔业合作,继续支持中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海产品捕捞和养殖等投资合作,与相关国家共同打击非法捕捞,促进渔业资源的科学养护与长期可持续利用;四是促进经贸合作,探讨在澳门共同组织开展农产品投资贸易展览会、对接会等促进活动,开展产品市场需求研究和信息交流等为我与葡语国家农业企业交流对接创造机会、搭建平台。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