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浙金复〔2024〕31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申保浙〔2024〕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1号2层"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401室"。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更换许可证。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