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赣市金监复〔2024〕6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关于于都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大家财险赣虔字〔2024〕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批准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于都营销服务部地址由“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贡江大道广场东路206-4-5号店面"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贡江大道西侧新龙都大市场M栋4号1-2层"。
二、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证到我分局换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按规定做好相关公告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