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安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六金复〔2024〕6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关于变更六安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中荷人寿皖分〔2024〕8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由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125号喜洋洋工业园办公楼4楼变更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与八公山路交叉口东北面金安丽景苑办公楼26层2608-2613室。
二、 原址不得保留机构。请你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