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吉金复〔2024〕15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你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关于所属机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办公职场变更的请示》(英大财险吉林〔2024〕5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贸国际大厦24楼2403室和2404室变更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通化路31号。
二、 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