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宁金复〔2024〕7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宁发〔2024〕13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公司营业地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南桥商贸中心创业园11号楼12—14号营业房"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南桥商贸中心创业园2号楼06号房第二层及五层501室"。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