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焦金复〔2024〕9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国寿人险焦发〔2024〕18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西路1626号新华书店702室。
二、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