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龙凤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0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庆金监复〔2024〕3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龙凤支公司职场变更的请示》(国寿财险庆发〔2024〕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龙凤支公司地址由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4—7号商服,搬迁至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65—19。

二、 你公司需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通过机构官方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或采取其他有效便捷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方式及内容应符合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知晓范围应至少与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相匹配,并及时报告我分局。

三、 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其他法定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