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铜金监复〔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报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卢知白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贵行报〔2024〕2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卢知白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 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特此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