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黑金监复〔2024〕16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河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河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 该机构营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通河县通河镇东兴街东城口3号商服楼1-2层1号。
三、 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 你公司持本批复10日内到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领取保险许可证。
五、 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