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铜金监复〔2024〕2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印江支公司天堂镇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铜发〔2024〕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印江支公司天堂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天堂镇街上"变更为“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镇会师路"。
二、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印江支公司天堂镇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营业场所变更法定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