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保金复〔2024〕11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保定曲阳第一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4〕10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保定曲阳第一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党城乡党城村村西"变更为“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恒山路北529号202室"。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