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庆金监复〔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庆市让胡路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庆太保寿〔2024〕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让胡路支公司营业地址由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184号一、四、五层变更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阳光嘉城四期HS3号楼1号商服、2号商服、3号商服、4号商服。
你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法定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