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枣金复〔2024〕3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薛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鲁分发〔2024〕270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薛城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永兴路北侧、古路街西侧嘉吉大厦5楼变更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888号天泰商务楼109室、312室房屋。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