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新金复〔2024〕6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乡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新乡中心支公司关于辉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泰康人寿豫新乡发【2024】01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乡辉县支公司营业地址由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孟电城市花园L1幢一单元106铺变更为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共城大道瑞成锦绣花园5A号楼5A-1层-3号。
二、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 你公司须撤销原地址带有“保险"标识的匾牌。
此复。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