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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2024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一期和二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08   阅读: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库〔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银行:

财政部拟发行2024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一期)、(二期)(以下分别称第一期、第二期,合称两期国债)。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债券要素

(一)品种。第一期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第二期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二)发行数量。第一期发行面值3000亿元,第二期发行面值1000亿元。

(三)票面利率。两期国债票面利率均为发行日前一至五个工作日(含第一和第五个工作日)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本息兑付日期。两期国债均于2024年8月29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2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和8月29日;第一期于2034年8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于2039年8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 发行安排

(一)发行日期。2024年8月29日。

(二)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有关银行定向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将面向有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三、 发行款缴纳

有关银行于2024年8月2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40701—1(第一期)

270—240702—1(第二期)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 上市日期

2024年8月29日起可上市交易。

五、 其他

财政部收到发行款后,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立债权。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财政部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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