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潮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潮金复〔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彭翠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粤太保产〔2024〕1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彭翠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