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2年02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法〔2002〕32号
施行日期2002年02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铁道部公安局:
你局《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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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08 阅读:次
发文机关公安部 发文日期2002年02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公法〔2002〕32号 施行日期2002年02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铁道部公安局: 你局《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警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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