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委员你们好: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分阶段考试,促进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到2035年,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政策配套、设计科学、技术先进、模式定型、管理规范、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十四五”期间,继续巩固“十三五”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改革成果;坚持能力导向,重点开展考试内容改革;加强考试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考试组织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完善考试评价和反馈机制,发挥考试导向作用;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稳定。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调整为两段式。2017年、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确定适合行业发展需求的“5年本科为主体、3年专科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奠定合格医师培养的基本制度。为保障医学生实习实践,2012年印发的《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资格认定制度,逐步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的实践能力培养质量”。2015年,在前期组织专家开展研究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协同教育部,依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段式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工作,并遴选14所医学院校参与;2016年参与实证研究的高校达到33所。同时,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也于2016年遴选8所中医院校开展中医类别的第一阶段实证研究。2018年起,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阶段考试的第一阶段改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水平测试分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两部分,旨在评价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在完成全部理论学习,进入临床实习前,是否具备本阶段应具有的医学人文素养、医学基本知识和基本临床技能,并将测试结果向院校及时反馈,促进医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目前,部分医学院校已经开始实施或探索分阶段考试,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如兰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
分阶段考试模式是一项涉及考试政策调整的重大改革举措,实证研究阶段风险评估发现在法律制度、组织实施、院校管理等多个环节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与现行教育和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风险、“两轨并行”带来的考试公平性风险、部分通过率低的院校面临办学风险等,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化解。
(二)关于提升医学教育质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明确提出要提高生源质量,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并明确要求:稳步发展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推动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根据行业需求,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
(三)关于将研究生入学理论考试前移的建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教育部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经过多年改革完善,已逐步形成一整套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考试覆盖不同类型生源群体(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等)和招生单位涵盖所有学科专业(13个学科门类)。考试时间设置涉及高校本科教学、实习实践、毕业生就业以及考试组织等多方面复杂因素,需要综合考量、系统论证、审慎决策。现行考试时间安排基本满足了各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得到考生和培养单位的总体认可。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积极配合教育部,支持医学院校用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为进入临床实习做好前期评价。同时,配合教育部充分利用医师资格考试结果指导医学院校招生,促进医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