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京金复〔2024〕51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授权签字人金相洙签署的致我局关于赵凌任职资格的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赵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二、 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