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常金复〔2024〕4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邮储银行常德市分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行皂果路支行网点终止营业的请示》(常邮银请〔2024〕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皂果路支行终止营业;
二、 请你行做好业务归并、人员安置及公告工作;
三、 请你行收到批复文件后15日内将《金融许可证》原件上缴我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