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湛金监复〔2024〕5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俊祥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湛农商银报〔2024〕16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核准刘俊祥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 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8月15日